长治市妇幼保健院(医院、医院)成立于年,是一所预防与治疗并重、临床与保健紧密融合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着全市“四区八县”妇幼健康服务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信息管理,及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治等工作,和全市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转诊、急救和诊治工作,年分娩量、儿科门诊量和住院量居全市首位。
为落实人才强院战略,结合我院发展实际,拟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名额及条件(一)公开招聘名额及专业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其中护理20名,助产4名。具体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年公开招聘护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二)招聘条件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5.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具体条件:1.学历要求:护理岗位:本科及以上助产岗位:专科及以上2.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年9月15日以后出生),取得产、儿科、重症专科护士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4.非应届毕业生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报名方式及时间1.报名时间9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报名方式:现场报名3.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