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年8月,为满足两国边民生产生活需求,中越双方签订《关于开放两国边境小额贸易的议定书》,规定中越两国边境地区的商贩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小额贸易。开放中越边境小额贸易,不仅是中国政府对越南民主共和国革命事业的支持与援助,也是政权初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整合边疆资源,稳定边疆各族人民的重要途径。中越双边的友好关系与边境小额贸易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为社会主义革命作出了贡献。
关键词:滇越边境小额贸易文山红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边疆各族人民生产生活资料极度缺乏,亟须与邻国边民进行商品交换。其时越南民主共和国陷于抗法战争,民不聊生,亦迫切希望开放集市贸易。年8月,中越双方开放边境小额贸易,允许边境地区的商贩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小额贸易[1],边民在指定的集市以限定的金额买卖准许流通的商品。边境小额贸易的开放,满足边境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需求,是中国共产*边疆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一举措既支援了越南的抗法战争,也使得中越两国友好关系得到延续和发展,并成为国际冷战背景下考察社会主义国家之间政治交往的微观视角。
中越边境云南段分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两州地处滇东南,境内河口、金平、绿春、麻栗坡、马关、富宁六县与越南的老街、河江、莱州三省山水相连,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开展边境小额贸易的重要地区。目前学界相关研究多集中于桂越边境贸易,[2]云南段的研究成果难餍人望。[3]本文拟以相关档案为基础,回溯20世纪50年代滇越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始末,分析滇越小额贸易的进出口商品数据,讨论小额贸易对20世纪50年代的中越双方及社会主义革命产生的影响。
一、从边民互市到国营贸易:滇越边境小额贸易发展始末
长久以来,中越两国边民大部分是跨境居住的同一种民族,语言相通、习俗相同、货币通用、共赶一条街,边境人民的贸易往来,已有悠久历史。[4]从公元10世纪开始,边境地区居民就常常以肩挑马驮,以赶集的方式出入境内外交换农副土特产品和手工业品。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两国经济联系更为紧密。民国以来,随着边境对汛处的设置,边境贸易集市逐渐开放,交易者主要是小商小贩,十分活跃。边境多散布着隔三差五定期举行的集市。如文山区田蓬、董干、八布、猛洞、都龙,蒙自区所属老卡、新店、坝洒、那发等集市,云南段多称集市为“街子”,客商、马帮不断汇集于此,边境小集镇一度兴旺,但无专门管理机构。
二战后,由于美苏战略目标和利益的冲突,两大阵营矛盾上升,冷战格局形成。越南经过长期的争取民族解放的斗争,在取得“八月革命”胜利后于年9月2日,建立越南民主共和国。但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不久,法国殖民者卷土重来,越南人民继续进行艰苦的抗法斗争。而在越南国内,*派斗争激烈,越南革命同盟会、越南国民*与越南共产*之间不断发生武装冲突。在这样的国际和国内形势之下,直至年初仍没有国家在外交上正式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年1月14日胡志明签署发表声明,宣布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是越南全体人民唯一的合法政府,表示愿意与任何愿在平等和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及领土的基础上一致合作的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以谋共同保卫世界的和平与民主。[5]目的是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赢得国际社会对越南的援助和支持,希望借此赶走法国殖民者。1月18日,周恩来复照越南外交部长*明鉴,表示中国政府愿意同越南正式建立邦交关系,借以加强两国的友好合作。[6]中越建交后,两国边境贸易进入新阶段,中国在物质上为越南夺取抗法斗争的胜利提供了很大援助。越南多年来经历战争破坏与匪患骚乱,农副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粮食及生活副产品供应非常困难,生产生活资料极度缺乏,渴望通过互市贸易解决这一问题。
中国共产*刚刚取得政权,同样面临着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包围,国际环境十分恶劣。国内则国民*残敌未清,百废待兴。云南边境地区复杂的民族关系与紧张的阶级关系交织,存在国民*残部势力及帝国主义势力等多重力量,边疆少数民族的选择与向背对新政权边疆民族工作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中国共产*在建立政权后一直在广阔的边疆民族地区开展一系列工作,逐步将辽阔的边疆和发展极不平衡的少数民族地区,整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整体发展进程中。民族贸易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由于民族地区商品供应短缺,各族人民存在严重的买难卖难情况,政府专门组建国营贸易公司,低价供应各族人民所需日用必需品,高价收购少数民族地区的土特产品。但国营贸易公司初建,边境地区由于与内地相隔较远且交通条件差,贸易小组暂时未能普遍深入开展工作,边民生活困难一时难以解决。国家允许中越边境群众性的商业往来,边民们以自产、自销、自购、自用的产品进行小额贸易,以满足民生产生活需要。
为了贯彻*的边疆民族政策,发展边境地区经济、稳定边疆,年9月中央贸易部制定《边缘区小额贸易管理八项原则》。10月,中央贸易部电示与越接壤的边沿区贸易准予开放,按边沿区小额贸易办法进行管理,有必要有条件管理的则可适当管理,有特殊困难的暂时不予管理,较大量的交易由贸易公司经营,小量零星的交易可由私商以易货方式进行。[7]云南省政府亦于11月25日正式公布《云南省边缘区对外小额贸易管理暂行办法》,划定边沿区小额贸易地区界线,规定进出口商品品种,规定边沿区居民需向当地外管、海关或区以上政府机构申请登记,领取“小额贸易证”及“输出入表”始得经营,规定每次贸易额为人民币元,并按照普通税率征收关税。[8]依据该办法开展小额贸易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一是限定进口的品种太少,还有许多边民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由于交通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国货既无供应亦不能代替,仍需大量进口;二是进口货特别是日用品的税率较高,边民难以承受,有些地方领导也担心征税会导致物价上涨,影响边区工作的开展以至民族的团结;三是申报手续繁杂,边民既不愿向管理机关领证领表,更怕到海关办手续和缴税。[9]因此,规定实际未能认真执行。
年2月,中越双方签订《关于中越两国边缘地区群众输入货物办理协议书》,“划定开放对等的边界区域作为边境集市进行互市贸易,引导和帮助边民互市贸易正常发展”。中国方面有云南省的三个边境小额贸易市场,即河口、老卡口岸、麻栗坡天保口岸,准许两国边民在一定限额内到边境市场交易。[10]这是属于有组织、有领导的边民贸易,但双方仍然未正式成立边境小额贸易机构。年10月,云南省公布执行《云南省边区对外小额贸易管理及税收征免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加进出口商品品种,分别实行免税和减按15%征税的新规定,但只限于边民自产自销和自购自用,简化申报手续,进一步完善对边境贸易的管理。[11]
年8月25日,中越两国正式签订《关于开放两国边境小额贸易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指出为便利两国边境人民间生产资料及生活必需品的交流,以发展两国经济合作,双方同意在两国边境地区开展双方边境人民进行小额贸易。规定由国界起至内地20公里地区,在中越边境的凭祥与同登、天保与清水、河口与老街等地对应开放小额贸易口岸19处,其中属于滇越边境对应开放的口岸7处。边民根据习惯可往指定市场进行交易,但必须持有通行证,“携带附表中准进出的货物出入境,每人每天带进或带出的货物价值以人民币元或等值的越南币为限”。[12]
年12月,越南劳动*代表团和中共云南省委代表团在昆明会谈,提出了各自对执行《议定书》的意见。双方商定在两国边境各开放6个边境贸易口岸,红河区决定年1月20日开放河口、老卡两个口岸的小额贸易市场。文山专区定于年1月开放都龙小额贸易口岸与越南箐门相对,3月先后开放董干、田蓬边境小额贸易口岸。[13]省委“指派昆明关刘洁同志及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赵惠生同志分别前往文山及蒙自两专区,在已抽调前往设立机构的干部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干部会议上,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开放中越小额贸易的政策精神和指示及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进行了传达和研究布置实施”。[14]同时对小额贸易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提出意见,规定各开放地点的小额贸易名称对外一律命名为“云南省边境地区小额贸易管理×××联合办事处”。[15]
根据省、地委指示,年1月20日河口市委开放河口、老卡两个口岸的小额贸易市场。河口小额贸易市场开放后,街天来往人数从百余人增至四五百人,市场热闹,商品丰富。老卡口岸与河口同日开放,地处山区,人烟稀少,运输全靠马驮人背,街天原只有70~80人,小额贸易市场开放后,赶街人数猛增至数百人甚至上千人,满足了双方边民生活需要。后由于桥头、小坝子等口岸先后开放,到老卡赶街的边民相应减少。另外,越南停战后,大量越南边民爱吃的海盐由河内等地运到相对口岸化龙,老卡的海盐出口停止;化龙又因由广西购进棉布比老卡价格便宜,老卡的棉布出口也停止,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年10月10日老卡口岸关闭。[16]
年1月25日,都龙小额贸易口岸开放与越南箐门相对,都龙每月约五个街期(1、7、13、19、25日)。[17]遵照上级指示组成联合办事处,按各单位的业务性质实行了具体分工,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秘书一人,并由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联合办事处工作。正、副主任主要掌握政策,执行决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总结并做工作计划等;秘书协助主任处理内外日常工作,处理并保管文书印鉴,召开会议并整理记录材料,协助领导总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办事处会议汇报与研究工作计划,并领导本部门具体业务。①贸易小组:组织物资供应及土特产收购,掌握物价,调查研究,进行供销物资统计与保管,组织马帮并掌握运输调配。②银行小组:负责货币兑换,核发越币携带证,掌握比价,处理金融上的违法事项。③税务所:征收货物税,商品流通税,牲畜交易所的屠宰税、营业税及处理违反税法等事项。④海关小组:负责货物检查,核发小额贸易证,进行估价、货币检查及进出口货物登记与统计,查缉政治性走私及处理办事处范围内其他非法走私和案件。⑤检查站组:负责入境的登记检查,处理政治性、治安性的违禁违法等物品。⑥派出所:负责市场管理、户籍管理,维持市场治安,签发进出国营通行证等事项。⑦粮库:收购粮食,掌握粮价,粮食保管、运输,提供部分商品比价材料。⑧区政府:结合中心工作教育、发动组织群众,保证运输力量及配合各种工作。⑨公安部队:负责国境巡逻,查缉偷越国境等破坏分子。[18]
年3月,麻栗坡的董干被批准为对越小额贸易开放口岸,与越南普棒相对。董干街比较清静,主要原因是当时董干全区正进行土改,农民怕做生意影响分成,分不到土地;商贩则抱观望态度。越方管理机构也知道中方土改管理较严,因此小额贸易来往不多。同月,田蓬开放为对越小额贸易开放口岸,与越南上蓬相对,距离国境25华里,因田蓬境内土匪年才肃清,群众觉悟尚低。[19]越方市场设置在上蓬,距越南边境3里路程,上蓬仅有苗族6户,市场人也非常少,因此越南建议将小额贸易交易市场移至同文街(距离边境线50里),该处为越方主要市场。董干、田蓬小额贸易口岸联合办事处的具体机构设置及具体分工与都龙相仿。
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昆明关根据《议定书》制定的管理办法,将《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暂行管理办法》发送给各中越小额贸易监管站、支关参考。5月,越南政府向云南省通报越南政府规定的《越中边界区人民小额贸易管理条例》,双方就贸易口岸的管理、进出口货物管理、货币、进出口管理机构等制定详细规定。[20]7月21日,《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签订,在越南战场上法、越两国实现全线停火,法国军队撤离,越南北部地区完全解放,中越邦交和经济贸易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8月16日至21日,中共云南省委代表与越南劳动*老街、河江省委代表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处召开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的会议,会议一致同意“根据两国中央《议定书》第一号附件中所规定滇越边境双方各开放十一个地点中,除双方已经开放的田蓬与上蓬,董干与普棒,天保与清水,都龙与箐门,老卡与化龙,河口与老街,六个相接地点外,双方各有五个相接地点须待开放”。[21]9月,云南省政府正式制定了《云南省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管理办法》,决定开放新口岸,经双方商定,11月15日中越双方新开放如下口岸:八布—那错街、桥头—猛康,坝洒—巴刹,小坝子—西马街。[22]桥头是河口市第二区政府所在地,口岸是农村初级市场,星期六、日两头街,街天赶集的有上千人,商贩多往来于文山和马关一带。坝洒位于红河北岸,与相对口岸巴刹隔河相望,边民以渡船相往来,靠一只私人小木船往来河口运输货物。坝洒基本上无私商经营,赶街人数不多,市场萧条,鉴于其地理环境及市场开放后的实际情况,于年9月关闭。孟喇口岸于12月17日正式开放,与越南巴南孤相对,建立边境检查站、兑换所、海关,商业部组建孟喇口岸联合办事处。年8月,孟喇口岸迁至那发,撤销滇越小额贸易管理委员会。[23]因为当时越南西马街附近尚有成股土匪盘踞骚扰,须待肃清土匪,治安情况稳定后,再行开放小坝子与西马街(越方意见延迟至年1月开放)。[24]年2月1日,小坝子口岸开放。小坝子属山区,市场规模不大,解放后街上设立贸易小组,但市场不活跃,小额贸易开放后,小坝子粮食储量丰富,相对口岸西马街一带长期缺粮的边民纷纷大量购买,市场逐渐热闹。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实际情况,政府对小额贸易进行调整和限制,于年8月11日将河口、桥头、小坝子三个口岸关闭。
随着两国边境地方国营贸易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边疆地区进行了对私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小额贸易由国营贸易部门与商贩开展。年中越两国签订《关于两国边境地方国营贸易公司进行货物交换的议定书》后,两国边境省、县之间的直接贸易,由双方组织省级贸易代表团,一年一度进行贸易会谈,确认和结算上年度贸易合同的执行结果,谈判签订下一年度的贸易合同。年7月,为了发展县级边境国营贸易,越方将参与小额贸易的商贩予以取缔,并采取措施扩大国家统购统销范围,限制商贩活动。
年6月1日,云南省与越南河江省、老街省代表团进行了关于边境小额贸易问题的会谈,双方主张边民向各自的国家公司购物。7月开放边境口岸进行国营贸易,指出国营贸易是为了配合、加强中越两国边境小额贸易的管理,弥补地方贸易的不足,是地方贸易的补充形式,因此,决定成立老街—河口、清水河—天保、普棒—董干三个口岸国营贸易商店。双方原则上同意小额贸易向地方贸易转化,对边境小额贸易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同意取缔边境商贩参与小额贸易经营。[25]
经营小额贸易的商贩被取缔后,两国边民“自产、自销、自购、自用”互市性质的小额贸易逐步缩小,边境国营商业有很大发展和巩固,过去分散的边民互市逐渐转变为国营商业组织购销,各口岸联合办事处的工作大幅减少,干部大部分被抽走,多数机构只留有翻译一人看家,且留下的干部一般较弱,政策水平不高。[26]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口岸联合办事处已无继续存在的必要。年5月,云南省委指示撤销中越边境小额贸易联合办事处,所有口岸联合办事处即行撤销。原办事处的文件、房屋、用具等财产全部移交给对外贸易办事处负责管理,或移交给当地海关部门;有关双方物资交换、边民外逃及其他涉外问题均由当地*委部门负责;小额贸易的收购、供应、市场管理、边民出入境管理、查禁走私和货币兑换等工作,分别由商业小组(或中心商店)、银行营业所、海关检查站负责办理。[27]
口岸联合办事处撤销后,贸易口岸也陆续关闭。年12月14日,云南省委电示文山地委:“将八布、董干两个小额贸易口岸予以关闭,并提出天保、田蓬、都龙3个口岸年底未能关闭,仍继续开放,其范围及限额仍按原规定进行管理,小额贸易口岸不再增加。”[28]年上半年,边疆贯彻“12条”“60条”恢复初级市场,小额贸易市场逐渐恢复。云南省委先后于年12月至年1月在文山州马关、麻栗坡、富宁边沿三县正式开放都龙、天保、田蓬三个口岸的商店贸易(田蓬口岸属供销社负责经营),[29]开放之后的贸易口岸开始贯彻统购统销方针。小额贸易主要由国营商店经营,国营商店成立小额贸易门市部,各口岸由外贸局所属办事处管理。另外,加强对边境小额贸易的领导和管理,各省(区)根据两国政府签订的小额贸易议定书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参加边境小额贸易的只限于沿国境线20公里以内的公社或生产大队所辖区域的边民,不准小商贩、非边境居民、机关团体及职工参加;越方边民在我方市场上可与我方边民进行互通有无的交易,可到我国营商店买卖物资;中方国营商店对越南边民的物资收购和供应,应根据我方的需要和可能,我方不需要的可以不收购”。[30]
二、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进出口商品管理与数据分析
滇越边境小额贸易开放初期,越南进口物资主要有小猪、砂仁、胡椒、虎膏、鹿膏、鹿胎、牛皮等,出口物资有土布、土林布、香烟、香皂等。[31]《议定书》第二条规定双方准许在边境小额贸易口岸交易的进出口货物品种。[32]年公布的《云南省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管理办法》确定了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我国准许出口的货物,具体货物及货号如表1所示。
表1:
年云南省中越边境小额贸易中国准许出口的货物表
粮食及种子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谷、米
杂粮
面粉、杂粮
其他粮食粉
各种豆
花生及花生仁
各种粮食种子
各种蔬菜种子
经消作物种子
食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各种水果
各种干果
各种蔬菜、腌菜
各种米麦、豆制食品(如粉丝、米粉、豆腐、糕点等)
鲜肉
咸肉
各种水产品
咸鱼
茶油、豆油、菜油、芝麻油
猪油
盐
醋、酱、酱油及其他调味品
土糖
红莓
活动物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各种家禽
各种家畜(*牛、水牛、牛犊、骡除外)
棉麻丝制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棉纱
棉线
丝线
棉布
手巾
手帕
袜子
布帽
衣服
针织品(如汗衫、背心、卫生衣裤)
棉毯
棉制品
涂鸦
麻袋
麻绳
药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各种西药
各种药材
各种中药成药
化学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染料
漂白粉
石膏
明矾
纯碱
煤油
图书及文化用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墨水、墨、油印墨
各种笔(自来水笔、铅笔、毛笔等)
笔尖(普遍及自来水笔用)
复写纸、蜡纸
手摇油印机
其他文具
图书、领袖像、书、报、杂志
手工业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牙膏、领袖像、书、报、杂志
镜、梳
肥皂
打火机、火石
火柴
卷烟纸、卷烟用锡纸、透光纸
电池、电筒、手电筒用灯泡
电池、电筒、手电筒用灯泡
暖水瓶
眼镜
生活日用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伞
神香
蜡烛
草制品
金属制品类
号列
货物
号列
货物
手工工具
农具
小机械零件
搪瓷器
测量器
小型运输工具
其他金属制品(如铁锅、刀、锁、门吊、钉、铁、锯丝针等)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边境小额贸易我国准许出口的货物表》(年5月3日)整理,文山州档案馆藏,档案号:33-1-2-~。
年后,云南全省先后进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打击外货和外币在边境地区的流通,以有利于国产商品占领市场。年10月,云南省政府修改公布了新的《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的准许进出口的货物,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年云南省中越边境小额贸易我国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表
中国准许进口的货物
粮食及种子类
谷、米、糠、麸,各种豆、花生,各种粮食种子,各种蔬菜种子,经济作物种子
食品类
各种食粉(如橄榄粉、木薯粉、*精粉等),各种米、麦、豆制品,各种水果,各种干果,各种蔬菜,各种水产品,醋、酱油及其他调味品,肉,猪油、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茶油、菜油,蛋、糖、糖果、蜜、饼干
活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公*牛、公水牛、各种小家畜、各种家禽,各种野生及猎获物、*牛皮、水牛皮、鸭毛、其它畜产品(如毛、骨、角、皮、牛油等)、蜂蜡
棉、麻、丝制品类
蚕丝、丝制品、棉花、木棉、土布、包头巾、围巾、其他土纱织品和针织品等,以及各种麻、各种麻制品(如渔网、麻绳麻线、麻网袋等)
药材类
桂皮、桂枝、各种植物药材(草果、丁香、白豆蔻除外)、各种动物药材(如蛤蚧、穿山甲、熊胆等)
木材及其他植物产品类
铁木、*檀木、*心木、白檀木、其他木材,木柴、木炭,各种竹、各种藤、各种叶子、各种榨油籽仁,桐油、桂油、茴油、*檀油、其他植物油,各种植物胶(如橄榄胶等)、水烟、植物染料、松香、肥料
手工业品类
各种木材、竹、藤、禾草、薄草等制品,乐器、儿童玩具、各种玻璃制品,碎玻璃,神香、蜡烛、祭祀花纸、祭祀用酒(非买卖性质),皮制品、刺绣品、砖、瓦、石灰、陶器
中国准许出口的货物
粮食及种子类
谷、米、面粉、其他粮食粉、糠、麸、各种豆、花生、各种粮食种子、各种蔬菜种子、经济作物种子
食品类
各种水果,各种干果,各种蔬菜,咸菜,各种米、麦、豆制品,鲜肉、咸肉,各种水产品,花生油、茶油、豆油、菜油、芝麻油、猪油,盐、醋、酱、酱油及其他调味品,糖果、蜜、饼干、糖、红莓
活动物类
各种家禽(鸡、鹅、鸭等)、各种家畜(*牛、水牛、牛犊、马、骡除外)
棉、麻、丝制品类
棉花、木棉、棉纱、棉布、毛巾、手帕、袜子、布帽、针织品(如汗衫、背心、卫生衣裤等)、棉毯、其他棉织品、各种麻制品(如麻袋、麻绳、渔网、麻线、麻网袋等)、蚕丝、丝线
药品类
各种西药、各种植物药材、各种动物药材、各种中药成药
化学品类
染料、硝皮用化学原料、明矾、石膏、硫*、煤油、肥料
图书及文化用品类
墨水、墨水粉、油印墨、各种笔(自来水笔、铅笔、毛笔等)、笔尖、复写纸、蜡纸、笔记本、练习簿及其他办公用具、领袖像、徽章、书、报、杂志、乐器、儿童玩具
生活日用品类
镜、梳、肥皂、打火机、火石、火柴、纸烟、牙膏、牙粉、牙刷、卷烟纸、透明纸、电池、电筒、手电筒用灯泡、瓷器、陶器、暖水瓶、各种靴鞋、各种玻璃制品、伞、篾帽、草帽、神香、蜡烛、祭祀钱纸、花纸
手工业品类
砖、瓦、石灰、各种木材、竹、藤、禾草、薄草等制品
金属制品类
手工工具、农具、小机械零件、搪瓷器、度量衡器具(尺、秤、升、斗等)、其他金属制品(铁锅、刀、剪、锁、门吊、合页、钉、铁丝、铅丝、针等)
资料来源:根据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纂,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编纂《云南省志》卷16《对外经济贸易志》,(云南人民出版社,,第~页)整理。
从表1、表2可见,中越双方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主要目的是“互通有无,调剂余缺”,满足边境地区各族人民生产生活需要。中越两国签订《议定书》时,越南正处于抗法救国时期,工业产品极为匮乏,因此,包括锄头、镰刀在内的工业品几乎全靠进口维持和补充,向中方输出的货物则主要是农副产品和粗加工的产品,如茶叶、丁香、胡椒、咖啡、牛皮、草果、兽皮、象牙等。《日内瓦协定》签订后,中越邦交和经济贸易关系进入新的阶段,边境小额贸易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准许进出口的商品种类不断增多。
随着国营贸易的发展,从事小额贸易的商贩陆续被取缔,中越双方对进出口物资加以限制,规定了一部分禁止出口的商品。年,文山境内6个小额贸易口岸联合办事处被撤销,小额贸易逐年缩小,但仍不同程度地进行着。越南边民拿砂仁、*草、*姜、皮张、桐仁、攀枝花、六谷、以及山货等农副土特产品来交易。购回物品主要有蔬菜、水果、烟、酒、糖、盐巴、煤油、火柴、杂粮、铁器、木器、各种麻制品、文具、中西成药等日用百货及其他生活用品。[33]文山州~年边境市场小额贸易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文山州~年边境市场小额贸易统计表单位:人民币元
口岸与进出口贸易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合计
天保
出口
66
20
7
8
进口
5
80
6
775
八布
出口
56
36
56
54
进口
1
76
73
董干
出口
6
进口
43
田蓬
出口
05
5
进口
48
37
22
6
015
都龙
出口
764
进口
019
合计
出口
193
623
进口
802
资料来源:马正元主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志》(第3卷),云南人民出版社,2,第页。
由表3可知,(1)~年,文山进出口总额.万元,其中进口总额50.3万元,占进出口总额的45.09%;出口总额61.26万元,占进出口总额的54.91%。(2)八布口岸的进出口贸易额相对其他口岸进出口贸易额较少,主要因为口岸开放较晚且赶集人数不多。(3)~年是边境小额贸易最兴旺的时期,出入境手续极为简便,入境货物统一由贸易公司收购,货主只按售货总值缴纳3%的临时商业营业税,就不再缴纳任何税费了[34],每天出入境交易的边民达上百人,边境市场人来人往,热闹非凡,这一期间的交易额明显较高。(4)从年开始小额贸易进出口额大幅减少,原因在于年7月31日,中越两国政府在河内签订《中关于两国边境地方国营贸易公司进行货物交换的议定书》,双方就贸易举行会谈,一致主张开展国营贸易,对双方边民的农副产品实行国家统购统销,由地方国营贸易进出口限制边民小额贸易并取缔小商贩,一直至年中越边境小额贸易口岸联合办事处撤销。
由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现有材料中未能找到滇越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额完整的官方数据,表4的数据仅是河口地区即河口、老卡、桥头、坝洒、小坝子5个口岸的经营数据。数据来源于个人的文章,数据准确性尚存疑虑,但是根据数据的大体走向仍可对红河段的边境小额贸易发展情况进行分析。(1)与文山相同,~年是边境小额贸易开展的高潮时期,进出口贸易额较大。(2)对比~年进出口额,进口额明显高于出口额。原因在于年法越停战后,越南国内和平,商人开始从河内及新解放区把大批农副产品运到老街,通过边境私商以小额贸易方式向中国出口,造成河口口岸市场空前繁荣。在小额贸易迅速发展的形势下,年12月19日,河口市委与越南劳动*老街省委在河口文化馆联合举办中越边境小额贸易样品展览会,共展出商品4种,其中中方展出5种,越方展出种,展览会开放7天,参观者达余人。[35]样品展览会促进了小额贸易的发展,自然促进贸易额的增长,年的进出口额总额比年增长近20%。(3)为了限制小额贸易发展过猛,年7月,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新的《关于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的议定书》,议定书修改了有效期为1年的规定,改为两国政府中的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废止、修改或另签新的议定书时,则自动延长有效期限1年。10月,云南省长郭影秋签署新的管理办法,废除旧的管理办法。[36]对每人每日进出口货值限额进行调整和缩减,因此年全年进出口总值有所下降,但小额贸易的发展势头难以遏制,年贸易总额又有所回升。(4)由于滇越边境小额贸易的发展,部分商民开始抬高物价、投机倒把,扰乱市场,越方多次提出用地方国营贸易代替小额贸易,禁止小贩来往经营,一般边民不予兑换货币,进出口总额大幅下降。
~年滇越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为人民币.28万元,其中进口额.55万元,出口额.73万元,进口远大于出口。
表4:
河口地区历年小额贸易进出口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
进口额
出口额
进出口总额
9
8
5020
596
4868
21
合计
2214
资料来源:廖雯:《关于五十年代的河口边境小额贸易》,河口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河口文史资料》(第1辑),,第78页。
表5:
滇越边境小额贸易历年进口总额统计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进口
出口
进出口总额
97.42
38.49
.91
.17
53.33
.50
29.90
48.81
78.71
55.82
59.67
.49
27.02
22.97
49.99
13.22
11.46
24.68
总计
.55
.73
.28
资料来源:云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总纂,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编纂《云南省志》卷16《对外经济贸易志》,云南人民出版社,,第页。
比较表3、4、5,~年文山小额贸易进出口总值.万元,仅占滇越边境小额贸易总交易额.28万元的19.84%,其中进口总额50.3万元,占15.36%,出口总额61.26万元,占26.10%,而红河进出口贸易额占据滇越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的大多数,但因未能完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小额贸易进出口总额的统计,不能进行更好的对照与分析。
三、援助与互助:边境小额贸易与中越双边友好关系的良性互动
中越边境小额贸易的开展,是两国关系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帝国主义的入侵,中越两国面临共同的遭遇。十月革命后,中国共产*和越南共产*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先后诞生,相同的意识形态使两国共产*及其领导人紧密团结在一起,为实现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双方结下革命友谊,这对于两*在各自取得政权后中越两国友好关系的保持有重要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的越南民主共和国,面临着敌强我弱且国际上孤立无援的局面,战乱中的人民生活困苦。中国中央贸易部办事处先后在广西凭祥、水口和云南河口等边境口岸设立“交接站、组”,以军用物资及地方物资援助越南。双方虽然未正式开放小额贸易口岸,但对于原有的边境居民的互通有无性质的贸易予以维持。年7月21日,日内瓦会议通过《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关于越南,在尊重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基础上,对各项政治问题的解决,应使越南人民享有经由秘密投票的自由普选而建立的民主机构所保证的基本自由。”[37]越南进入了和平时期,着手恢复和发展经济,仍需要大量的建设物资。中国根据越方的需求,逐渐扩大对越出口,从生活用品转向生产资料,帮助越南恢复和发展经济。这是中越两国关系的“*金时代”,中国从各个方面无私帮助越南抗法,越南重视中国革命的经验,彼此之间全面友好,关系亲密。[38]因此,这时期的中越边境贸易主要是中国对越南的经济援助,这构成了中越经济贸易关系的主体。由于两国边境地区基本都是山区,经济落后、分散,大部分边民都是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程度不高,双方边境贸易不能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中国在战时对越积极援助,在和平时期又帮助越南重建战后经济,对于促进两国边区人民的经济生活有莫大好处,对于巩固两国友谊起到重要作用。
对于刚建立政权的中国共产*而言,由于历史遗留的隔阂,尚未实现边疆与内地的整合。因此,中国共产*如何制定和实施边疆民族政策,对政权安危乃至亚洲冷战的走向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开放边境小额贸易,既是一项重要的外交政策,又是重要的边疆民族政策。解放初期的云南边境由于国民*残敌未清,匪患不断,人民长期遭受压迫,生活艰难,加之距内地远且交通条件差,商品交流极不发达。又因政策不明确,双方边民不能公开地互通有无,所需生活用品、生产资料的购买及农副土特产品的售卖,只能依靠私商不正规、不等价的交易。因此,边民长期遭受货币贬值、物价上涨之苦,商品价格无法稳定,早晚市价不同的情况时常出现。[39]开放边境小额贸易口岸,准许双方边民在固定的集市进行贸易,边民能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购买生活必需品和销售农副土特产品,边境地区物资的供销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生产力提高,经济繁荣自然可以预料。[40]中国共产*通过这种“看得见”的实际利益,推动了边疆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让沿边各族人民从实际生产生活中感受到关怀与照顾,增进对*和国家的认同,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整体发展进程中。
中国对越南人民的解放提供物质帮助,也为社会主义的世界革命做出很大贡献。年2月,胡志明向毛泽东提出中国向越南援助军事物资和派遣军事顾问团援助越南抗法战争的请求,中共中央经讨论认为:“越南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如果越南抗法战争胜利,也会使中国南翼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41]为了支持越南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革命事业,打破资本主义的封锁与包围,我国在自身困难重重的情况下,仍然决定援助越南,尽力为越南人民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提供武器、弹药、粮食等多方面的援助。之所以作出这样的援助决策,中共中央是从维护国家自身安全利益和履行国际主义义务两方面考虑的。二战后,美国一直奉行敌视中国和干涉中国内政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不愿正视对华政策的失败,无意承认新中国的诞生。新中国在外交上向苏联实行“一边倒”的方针,并建立战略同盟,形成中苏同盟与中美对立的战略格局。为了遏制中国,美国积极在东南亚开展针对中国政府的活动,将越南看作重要的战略支点,对法国在越南的侵略给予了大量的物资援助和外交支持。在美国的支持和援助下,法国军队很快到达中越边界,不断制造摩擦,一旦越南被占领,中国将难保安全,因此援越抗法成为中国国家安全的必要保障。另外,这也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义务所在。刘少奇指出:“我们在革命胜利以后,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援助亚洲各被压迫民族中的共产*和人民争取他们的解放,乃是中国共产*与中国人民不可推辞的国际责任,也是在国际范围内巩固中国革命胜利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42]所以中国共产*在国内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不惜影响与西方国家的关系来援助越南,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人的国际主义精神。
结语
综上讨论,越南抗法战争与抗美战争之间的间歇期是中国与越南进行战后重建,广泛开展政治经济合作,两国友好关系得以延续的重要时期。中方借由边境小额贸易的开放,保证国营贸易无法满足的边境少数民族的生产生活需要,促进边疆稳定与国家安全,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越方在水深火热中与中国开展边境小额贸易,保证了战时的物资供应,也推动了战后经济恢复和发展。国土有界,但贸易无疆,中越以边境小额贸易为“桥梁”,推动双方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得以延续和发展,实现了边境小额贸易与双方友好关系的良性互动。冷战格局背景下,中越两国间的政治经济往来,声援了社会主义阵营的世界革命。
按:作者谭世圆为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中国边疆学博士研究生。原文载《越南研究》年第2期。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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