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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预包装食品标签需规范,专家提醒避免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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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健康养生理念的日益普及,预包装食养产品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这些产品主打健康概念,涵盖了中药版的酸梅汤、养生粥等各式食品。然而,近期有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在饮用或食用这些饮品和食品后,出现了诸如过敏、不适等不良反应。面对这一现象,专家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食养产品时,务必注意查看标签,了解成分,避免食用禁忌。以往,许多人会选择泡制黄芪、枸杞、大枣等中药材来补充气血,然而现在市场上已经推出了众多搭配好的茶包,让消费者能够更便捷地享受到这些健康饮品。同时,网上也热销着各种国产和进口的预包装食养产品,如主打祛湿的玉米须茶、宣称能刮油降脂肪的冬瓜荷叶茶,以及以去火润燥为功效的竹蔗人参马蹄茶等。此外,还有多种进口汉方食品供消费者选择。食养市场的繁荣,离不开相关政策的鼎力支持。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民营养计划(—年)》着重提出要积极推广传统食养理念。时至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又发布了《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食药物质的管理,并明确了纳入目录的物质需满足的条件。此外,该规定还统一了“食药物质”的表述,解决了过去“药食同源”“食药两用”等概念的混淆。值得一提的是,该目录的内容还在持续更新中。从3年至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已陆续发布了《成人高血压食养指南(3年版)》《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4年版)》等8项食养指南。这些指南融合了国际先进理念,结合现代营养学与中医食养智慧,将食药物质和新食品原料科学融入日常饮食中,为不同人群、地域和季节提供详尽的食谱建议和营养指导。

然而,食养虽好,但需谨慎选择。保健食品虽有一定保健作用,但并非药物,不能替代医学治疗。在选择茶饮或其他食养产品时,应留意产品成分、功效及适宜人群,以确保安全有效地享受食养带来的益处。医院中医科主治医师关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中药材常被用作食材,这些食材和食品在食用时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在行医过程中,我也经常推荐患者使用一些食养产品,比如建议呃逆的患者饮用丁香柿蒂茶。但值得注意的是,食养的效果会因时、因人、因地而异。

例如,丁香柿蒂茶因其温胃作用而受到推荐,但胃热患者则不适合饮用;赤豆薏仁茶(粥)具有清热利湿的功效,但脾胃虚寒的患者食用后可能效果适得其反;同样,荷叶冬瓜茶也存在类似的食用禁忌。

此外,朱大洲指出,按照相关法规,普通食品中添加食药物质生产的预包装食品,其标签应遵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这些产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在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方面的标注没有强制要求。

对于保健食品中添加的食药物质,则可以标识获批准的特定保健功能,如维持血糖健康水平或辅助改善记忆等,并需注明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但同时,保健食品不得声称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功能。市场监管总局也制定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要求企业在标签上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语。

关一还强调,为了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食药物质的开发和利用应制定相关标准。这些标准不仅应要求配料表中注明所有原料,还需对食药物质或其产品注明禁忌。同时,他也指出,当前中医药理论的配伍组方、物质基础及作用机制研究尚显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特色食养产品的开发。因此,应加强对食用物质产品配方的审定工作。同时,《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在食药物质的食用方法、食用量以及食用禁忌方面缺乏明确规定,也未充分考虑产地和加工方法对其性能的影响。然而,在保健食品的评审中,对于用于保健食品的食药物质,则明确了性味归经、成分、功效以及日用量等限定因素,以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徐亚东指出,当前食药物质作为食品属性的研究尚显不足,从食品属性角度制定的标准也几乎空白。因此,未来在将食药物质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时,需要重新考虑“药”与“食”两方面标准的融合与协调问题。

消费提醒:在购买食药物质原料时,建议遵循传统适量原则,并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婴幼儿等特殊人群食用。对于含有食药物质的普通食品,消费者应仔细查看配料表,明确产品中添加的原料。虽然用量上目前缺乏安全方面的考量和限制,但建议仍依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的推荐,从营养角度合理搭配并适量食用。购买含有食药物质的保健食品时,需仔细查看标注的适宜人群和食用量限制要求,并按照要求食用。请注意,部分个体可能对食物中的某些成分过敏,包括食药物质,因此应根据自身体质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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